"婚後第七年,豪門老公的初戀帶著兒子認爹。 她蒼白又脆弱,如同風雨中倔強的小白花: 「明軒,對不起。當年分手後,我懷孕了,沒舍得打掉那個胎兒。」 「如果不是得了癌,我是不可能帶兒子來找你的。」 「我隻是太想有個孩子了,他什麼都不知道,他是無辜的。」 我看著他們相擁在一起,像極了真正的一家人。 直到女兒用小手牽牽,才回過神來。"
"懷孕第三個月,老公他奶上門立規矩。 她故意殺了我養了三年的狗,燉湯惡心我。 餐桌上,她得意炫耀: 「吃精貴狗糧長大的小畜生肉就是鮮~」 飯後,又讓我給她養了四十年的烏龜磕頭認幹奶奶。 我聽話照做。 隻是她不知道,認幹奶奶容易,送幹奶奶就難了!"
為了躲避老師的查訪,我把爸爸那一欄的信息填成了我的冤 種竹馬江曄鶴。他知道了,卻不生氣,隻是堵在我回家的路上,語帶笑意:「除了爸爸,還想讓我做你的誰?
"知道我身患絕症後,林曉晗仍向我提出了離婚。 我把剛要說出口的話咽回去,正要點頭。 她見我遲疑馬上大發雷霆,說她今天遇見個富二代,對方正要追求她。 我苦笑:「你這麼迫不及待嗎?等不了我死的那一天。」"